众所周知,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。吃霸王餐,不仅失信缺德,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担上刑责。
资料图 图文无关 新华社记者 陈欣波 摄
李某约朋友到火锅店消费了500余元,结账时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买单。店家报警后,经警方调查,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,李某以上厕所、外出买烟等方式逃单了十多次。有关部门对他先后进行了行政处罚、行政拘留,但其并没有悔改之意,反而愈演愈烈。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近日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,处罚金2000元,并责令其退赔17家店铺8116元。
因此,不要认为吃霸王餐等恶意逃单行为只是素质不高、行为霸道,大不了把钱补上就是了,其实,这种行为已经违法甚至构成犯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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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民事法律关系来看,食客到餐厅用餐,实际上与商家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,商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之后,有权要求食客支付合理对价,否则,食客构成违约,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可见,吃霸王餐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经营者的权益,更是违反了公序良俗,破坏了诚信的公共秩序和社会风气。
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:结伙斗殴;追逐、拦截他人;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如果多次逃单且数额较大,还有可能构成诈骗罪。
现实中,多数吃霸王餐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,尚不够入刑标准,需要通过民法、行政法调整解决。对于经营者而言,要学会以正确合理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遇到逃单要及时报警,妥善解决双方的纠纷,不要因为怕麻烦或是怕惹事而给吃霸王餐的人以可乘之机。
总之,吃霸王餐等恶意逃单行为不是小事,抱着侥幸心理占小便宜,以为可以钻法律的空子,这样往往要吃大亏,不仅早晚要把欠的餐费补上,弄不好还有牢狱之灾。
(作者单位: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) 韩雪
(原标题:吃霸王餐恶意逃单 可能吃出牢狱之灾)
来源:北京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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